1996年正字法改革之后,德国小孩在学习如何正确书写德语文字 2003年,德语语言学界著名大师、德国语言文学科学院院士、《杜登词典》语法册以及疑难问题册的主要编撰者、柏林自由大学和波茨坦大学日耳曼语言文学院教授彼特·艾森贝克代表德国语言文学院发表了《论德语正字法改革 — 一个互谅建议》( „Zur Reform der deutschen Rechtschreibung – Ein Kompromissvorschlag“),有效调解了改革与反对改革的矛盾,确定了其对德语改革之改革的学术地位。
1996年的德语文字改革采用由文字改革专业机构专家设计、由联邦德国州长联席会与各州文化部长联席会通过并颁布文字正体规范大典之模式。这一自上而下的改革途径并未受到普遍欢迎,遭到来自新闻、出版、文学、教育等界的诟病与阻拦,最终文字改革难以顺利全面推开,由此产生了文字文化是全民的契约、文字改革实乃与全民订立一个契约(Volkskontrakt)的观点。
负责1996年德语文字改革的德语正字规则国际委员会于2004年对当年的规则作了修订。同年12月,在德国曼海姆成立了德语正字法委员会。按照德国联邦州州长联席会议、文化部长联席会议的决议,德语正字法委员会对1996年的改革有争议的部分,即对分写与连写、标点符号、行尾移行从事研究,同时长期负责以下工作:维护德语书写规则的统一、观察德语实际运用的动态、对德语书写规则大典作必要的修订。
委员会分别由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国与地区的成员组成,除语言学家外,成员中还有出版社、报社、杂志社以及作家代表,尽可能形成一个多元成分的机构。工作组组长由艾森贝克院士担任。此次德语文字再改革被称为改革之改革,并于2006年推出了改革之改革的方案,最终平息了德语文字改革在德国掀起的惊涛骇浪。着眼于德语文字文化的历史,德语文字改革及其改革之改革的历程确是载入史册的德语文字文化的里程碑。
正字法改革中,这个字母“scharfe S”成了讨论的焦点之一 德语文字书写的历史是一部沧桑史,其困境在于文字的书写形式从开始形成起就相当迥异,就如同秦始皇统一中原之前,列国的文字也很不统一的困境一样:同样意义的文字,却有好几种书写形式。这种状况妨碍了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也影响了政府政令推行的有效性。于是秦统一中原后,秦始皇下令进行文字的整理、统一工作。故东周春秋时期的《礼记·中庸》有这样的表述;“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
德语“书同文”的困难必然涉及德语的起源。据历史记载,今日德国人的先祖日耳曼人是生活在罗马界墙(Limes)以外的蛮族。那时日耳曼人主要靠用森林动物的毛皮、熏火腿、蜂蜜等与罗马人交换商品,以获得银饰、香料、餐具、食盐等。在通商过程中,日耳曼人接触并吸收了大量古罗马文化,其中包括使用拉丁语字母拼写后来成为今日德语前身的古日耳曼语。
现代德语里,德语或德国人都用同一个词:deutsch。学界一般认同这个词源于diutisc, 含有人民之意,即百姓语言。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德语的出身同其他自然语言一样,属于百姓文化范畴。而用拉丁语这个外来语转写本民族语言的方法对德语文字的统一形式造成了棘手的问题。
德语文字产生于公元八世纪。当时德语的文字文化主要用于经文从拉丁语翻译到德语,各地方都形成了各自的语言标准,从而使德语文字从一开始就彰显出纷繁不同的格局,16世纪随着印刷术发明、普及,正字规范的统一更显得有其必要,而马丁·路德把圣经翻译成德语为德语的普及与正字法的统一做出了重大贡献。
19世纪,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得到了认可和长足发展,尤其是格林兄弟俩民间童话的收集与整理以及兄弟俩的《德语语法》和《德语词典》的出版,为本民族的语言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1871年德国统一以前,德意志民族处于分崩离析、诸侯割据的状态,统一的书写形式由此变得不可逾越的障碍。
直到1871年普鲁士统一德国、威廉帝国建立后,官方积极促进统一德语文字正体规范,原因在于繁杂的文字书写规范已给官方、媒体、教育等领域工作带来诸多不便。1876年召开的第一届正字法大会上,与会者一致认为德语文字要向规范化、统一化、简单化方向发展。此次大会没有推出可立刻施行的统一方案,各州分别颁布了用于教学的正字法。1901年的第二届正字法大会上确立了以康拉德 ·杜登编撰的《德语正字法大全词典》来规范德语正字法,但此次大会只完成了正字法统一大业,其余两个问题交后人待今后研究后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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